法律法规考点汇总(基金从业)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考点总结
| 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级 【必考题】 | 券商等金融机构将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级: R1(低风险等级)、 R2(中低风险等级)、 R3(中风险等级)、 R4(中高风险等级)、 R5(高风险等级)。 依据各个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三要素来确定其基本风险等级,再依据基金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三方面进行风险等级调整,每个季度调整一次。
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应当至少依据以下四个因素: 一是基金招募说明书所明示的投资方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 二是基金的历史规模和持仓比例, 三是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基金净值的历史波动程度, 四是基金成立以来有无违规行为发生。 同时综合考虑流动性、到期时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最低金额、募集方式等因素。
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 | nan | nan | | 道德调整范围和法律调整范围 【必考题】 | 一般认为,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调整的范围更为广泛。 法律调整的对象侧重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人们的思想、心理动机和精神世界都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 道德不仅要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和结果,还要调整人们内在的精神世界和心理动机。 道德的特征: ①道德具有差异性; ②道德具有继承性; ③道德具有约束性; ④道德具有具体性。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内心信念等力量来发挥其约束的作用,因此,社会道德评价标准、行为习惯、道德观念等就成为道德得以实施的重要支撑力量。 | nan | nan | | 基金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 | 诚实守信是基金职业道德的核心规范。 | nan | nan |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 【必考题】 |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是指为推介基金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使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 微信公众号文章、朋友圈广告、信函、传真都属于公众可以普遍获得的书面、电子或者其他介质的信息。 基金从业人员分发或公布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为基金管理机构或基金代销机构统一制作的材料。 除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外,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制作或者发放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宣传推介材料。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应当事先经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并自向公众分发或者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内报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需要登载私募基金承担的主要费用和费率。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推介货币市场基金的,应当提示基金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展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业务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征得合作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的同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混同、比较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存款及其他产品的投资收益,不得以宣传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等名义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活动。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相符,不得有下列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预测基金的投资业绩。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募集或者管理的基金。 (5)夸大或者片面宣传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使投资人认为没有风险的或者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 (6)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7)基金宣传推介材料所使用的语言表述应当准确清晰,应当特别注意:①在缺乏足够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不得使用“业绩稳健”“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表述;②不得使用“坐享财富增长”“安心享受成长”“尽享牛市”等易使基金投资人忽视风险的表述;③不得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表述;④不得使用“净值归一"等误导基金投资人的表述。 | nan | nan | | 宣传推介材料违规 | (一)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使用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违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未履行报送手续。 (2)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和上报的材料不一致。 (3)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情形。 (二)行政监管处罚措施 出现上述情形的,将视违规程度由中国证监会或地方证监局依法采取以下行政监管或行政处罚措施: (1)提示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改正。 (2)对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出具监管警示函。 (3)对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被出具监管警示函仍未改正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该公司或机构在分发或公布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前,应当事先将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宣传推介材料自报送中国证监会之日起10日后,方可使用;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发现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可及时告知该公司或机构进行修改,材料未经修改的,该公司或机构不得使用。 (4)责令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进行整改,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5)对直接负责的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代销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记入诚信档案、暂停履行职务、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等行政监管措施,或建议公司或机构免除有关高管人员的职务。 | nan | nan | | 督察长 | 督察长是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公司应保证督察长工作的独立性,不得安排或者要求督察长从事基金销售投资等与其履行职责相冲突的职务和工作。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督察长应当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1)基金及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2)基金及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隐患。 (3)督察长依法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 nan | nan | |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下列事项,应当经过2/3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①公司及基金投资运作中的重大关联交易; ②公司和基金审计事务,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③公司管理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④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 nan | nan | | 风险分类 | 市场风险,是指因受各种因素影响引起证券及其衍生品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投资组合资产、公司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不能以合理价格及时进行证券交易的风险,或投资组合无法应付客户赎回要求所引起的违约风险。 | nan | nan | | 风险管理 | 基金公司的风险管理是指基金公司围绕公司总体经营战略,从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日常经营中,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的持续过程。 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促进公司和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基金管理人应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应该遵循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业务运作体系及日常业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渗透到决策、执行、反馈等各个业务环节。
公司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 在风险管理责任的划分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基金经理是相应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的风险管理职责是:
- 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对策略;
- 审议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审批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 批准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
- 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 可以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 | nan | nan | | 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 【必考题】 | 基金管理人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一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确保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机制一般包括四个层次: 一是员工自律; 二是部门各级主管的检查监督; 三是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和各项业务的监督控制; 四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和督察长的检查、监督、控制和指导。 | 健全性原则指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必须覆盖所有人员,要求各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应相互配合、协调同步、紧密衔接,避免只管相互牵制而不顾办事效率的做法,导致不必要的扯皮和脱节现象。为此,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保证经营管理活动连续、有效地进行。 | nan | |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是一种既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场内市场)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的开放式基金。 它是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本土化创新。 LOF结合了银行等代销机构和交易所交易网络两者的销售优势,为开放式基金销售开辟了新的渠道。 LOF具有的转托管机制,使投资者既可以通过场外销售渠道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挂牌的交易所买卖该基金或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这一机制使LOF不会出现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交易现象。 | nan | nan | | 审慎调查 | 财务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 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 开展审慎调查应当优先根据被调查方公开披露的信息进行; 接受被调查方提供的非公开信息使用的,必须对信息的适当性实施尽职甄别。
基金管理人通过对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审慎调查,了解基金代销机构的内部控制情况、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账户管理制度、销售人员能力和持续营销能力,并可将调查结果作为选择基金代销机构的重要依据。 基金销售渠道审慎调查既包括基金代销机构对基金管理人的审慎调查,也包括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代销机构的审慎调查。基金销售的适用性要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代销机构相互进行审慎调查。 | nan | nan | | 基金和股票的特点 | 基金反映的是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就成为基金的受益人。 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取决于基金种类和投资对象。 通常情况下,股票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价格波动性较大。 股票是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实业领域。 | nan | nan | | FOF(基金中基金) | 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 与开放式基金最大的区别在于母基金中的基金是以基金为投资标的,而开放式基金是以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 FOF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除ETF联接基金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FOF持有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20%。 投资的标的基金(除ETF联接基金外)运作不应少于1年。 规定FOF持有单只基金的市值,不得高于FOF资产净值的20%,且不得持有其他FOF。 FOF(基金中的基金)可以投资ETF联接基金,不受普通FOF投资其他FOF的限制(例如禁止持有其他FOF的规定)。 | 分级基金(Structured Fund)又叫“结构型基金”,是指在一个投资组合下,通过对基金收益或净资产的分解,形成两级(或多级)风险收益表现有一定差异化基金份额的基金品种。 | nan | | ETF基金 |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英文名:Exchange Traded Fund,又称“指数股”),是一种将跟踪指数证券化,并在证券交易所买卖的开放式基金产品。 ETF是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二级市场买卖的交易型基金。ETF可以像股票一样实现自由买卖。
ETF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ETF上市后二级市场的交易与封闭式基金类似,要遵循下列交易规则: (1)基金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2)基金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自上市首日起实行; (3)基金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部分可以卖出: (4)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01元。 基金管理人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需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当日的申购、赎回清单。证券交易所在开市后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组合证券内各只证券的实时成交数据,计算并每15秒发布一次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供投资者交易、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参考。
ETF上市交易后,其管理人应在每日开市前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申购、赎回清单,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告。
ETF份额认购时,沪、深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级市场交易,不能参与证券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 | 证券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次级市场”、“证券流通市场”。 是指已发行的有价证券买卖流通的场所,是有价证券所有权转让的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有证券交易所的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二种。 场内交易是指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股票买卖活动。 在证券交易所之外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场外交易大多是在商品供不应求或供销会上某些规定不合理的情况下产生的。 | 一级市场,也称发行市场或初级市场,是资本需求者将证券首次出售给公众时形成的市场。 | | ETF的现金替代 | ETF申购赎回过程中,由于某些成分股无法通过股票形式进行申购或赎回,投资者可以使用现金来替代这部分股票,这个过程称为现金替代。 现金替代的类型:
- 禁止现金替代
- 允许现金替代
- 必须现金替代 | nan | nan | | ETF联接基金 | 是一种特殊的基金中的基金。 ETF联接基金是指将其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ETF基金,也就是说是投资于ETF基金的基金(简称目标ETF)。 密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 | 基金可以采用封闭式、开放式或者其他方式运作。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随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发行新份额或被投资人赎回的投资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相对于开放式基金而言的,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和规定的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的投资基金。 | 分级基金(Structured Fund)又叫“结构型基金”,目前已经终止上市。它的主要特点是将基金产品分为两类或多类份额,并分别给予不同的收益分配。 分级基金各个子基金的净值与份额占比的乘积之和等于母基金的净值。 | | QDII基金 | QDII基金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业务的证券投资基金。 限度地允许境内投资者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一项过渡性的制度安排。 QDII基金募集认购的具体规定上有几点独特之处: (1)发售QDII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和经营外汇业务资格。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确定QDII基金份额面值的大小。 (3)QDII基金份额除可以用人民币认购外,也可以用美元或其他外汇货币为计价货币认购。
QDII基金在披露相关信息时,可同时采用中文和英文,并以中文为准,可单独或同时以人民币、美元等主要外汇币种计算并披露净值信息。 当涉及币种之间转换的,应披露汇率数据来源,并保持一致性。
当QDII基金发生变更境外托管人、变更投资顾问、投资顾问主要负责人变动、涉及境外诉讼等重大事件时,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披露临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书中予以说明。
一般情况下,基金管理公司会在T+2日内对QDII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 nan | nan | | QFII基金 | 实际上就是对外资有限度地开放本国证券市场。 | nan | nan | | 基金客户服务流程 | 基金客户服务流程包括: 服务宣传与推介、 投资咨询与基金咨询、 互动交流、 受理投诉、 投资跟踪与评价、 客户档案管理与保密等。 | nan | nan |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必考题】 |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当至少提前30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形式、审议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等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2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 若首次会议参与份额不足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依法在3至6个月内重新召集。 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1/3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也可以通信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信等方式召开。 转换基金的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nan | nan | | 投资决策教育 | 就是要在指导投资者分析投资问题、获得必要信息、进行理性选择的同时,致力于改善投资者决策条件中的某些变量。 | nan | nan | | 基金销售机构 【必考题】 | 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从事基金销售业务活动的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以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可以从事基金销售的其他机构。 目前可申请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销售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但未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接受委托。 基金销售机构对于通过基金业协会资质考核并获得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人员,统一办理执业注册、后续培训和执业年检。 基金销售机构在基金销售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在签订销售协议或销售基金的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 ②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压低基金的收费水平。 ③未经公告擅自变更向基金投资人的收费项目或收费标准,或通过先收后返、财务处理等方式变相降低收费标准。 ④采取抽奖、回扣或者送实物、保险、基金份额等方式销售基金。 ⑤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扰乱行业竞争秩序的行为。 但,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 产品的投资运作方式、收益特征、主要风险都属于销售人员应向投资者告知的信息,基金经理的历史管理业绩不属于必须告知的内容。 基金销售人员基本行为规范规定,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应首先自我介绍并出示基金销售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 基金销售人员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手续时,应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注意如下事项: ①有效识别投资者身份; ②向投资者提供“投资人权益须知”; ③向投资者介绍基金销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投诉渠道等; ④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流动性要求。 基金销售机构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基金管理人进行审慎调查的方式和方法; ②对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进行设置,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的方式或方法; ③对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调查和评价的方式和方法; ④对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者进行匹配的方法。 | nan | nan | | 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 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②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③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④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⑤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⑥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⑦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⑧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不同机构的具体要求,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向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注册并取得相应资格。
非基金销售机构人员不能销售基金,基金销售要求持证上岗,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经由所在机构向基金业协会申请执业注册后,方可执业。 | nan | nan | | 档案管理制度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起至少保存15年。 | nan | nan | | 基金上市 | 基金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向交易所提交上市交易公告书等上市申请材料。 基金获准上市的,应在上市日前3个工作日,将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 ETF上市交易后,其管理人应在每日开市前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申购、赎回清单,并在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上公告。
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托管人需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 | nan | nan | | 基金监管 | 依法保护投资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基金监管的首要目标。 基金监管对于基金市场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依法给予保护。 投资人是基金市场的支撑者,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证券投资基金才有可能持续健康发展。但在基金市场上,投资人多处于弱势地位,相对于基金管理人,投资人往往信息获取途径不足、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薄弱,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基金监管必须要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使投资者避免遭受误导、欺诈、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行为的损害,使投资者避免遭受不公平对待。 | nan | nan | | 会计控制措施 |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1)应当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2)应当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3)应当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应当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6)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应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各基金会计核算应当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 nan | nan | | 信息披露合规性 | 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合规性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对基金投资者形成了误导或对基金行业造成了不良声誉,受到处罚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为了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法律法规对于借公开披露基金信息为名编制、传播虚假基金信息,恶意进行信息误导,诋毁同行或竞争对手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3)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4)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5)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6)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虚假记载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存在的事实在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误导性陈述是指使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行为发生错误判断并产生重大影响的陈述。 重大遗漏是指披露中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至于影响投资者做出正确决策。
在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主要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 基金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设计投资策略、构建和管理投资组合、进行资产配置、风险控制、跟踪市场动态、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并向投资者定期报告基金表现。 | nan | | 申购份额计算 | 基金份额净值,以申购日的收盘净值为准。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另:如果有利息的话,先算出净申购金额,然后加上利息,再除以基金份额净值。 | nan | nan | | 专业投资者、合格投资者 【必考题】 | 专业投资者是合格投资者的子集。但前者更侧重机构资质与豁免特权,后者侧重资产门槛与私募准入。 专业投资者,主要指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益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或经认证的法人/自然人(如金融资产≥500万元或3年从业经验),其认定更强调专业能力而非单纯资产门槛。 合格投资者,指具备风险识别能力、风险承担能力,且满足资产或收入门槛的自然人或机构(如个人金融资产≥300万元或年均收入≥50万元,单位净资产≥1000万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专业投资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H)、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 (4)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①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②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③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①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②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上述第(1)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股票是证券的一种,股票指的是一种有价证券。
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不能参与证券认购; 证券认购时需具有沪、深A股证券账户。
合格投资者:
- 机构单位:净资产≥1000万
- 自然人:金融资产≥300万,或,近3年的平均年收入≥50万
专业投资者(属于合格投资者):
- 专业的金融机构,和私募基金管理人;
- 专业的理财产品,和私募基金;
-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H)、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
- 机构单位:①净资产≥2000万;②金融资产≥1000万;③2年以上投资经历。
- 自然人:①金融资产≥500万,或,近3年的平均年收入≥50万;②2年以上投资经历或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 nan | |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 | 普通投资者申请成为专业投资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请并确认自主承担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后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通过追加了解信息、投资知识测试或者模拟交易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谨慎评估,确认其符合前条要求,说明对不同类别投资者履行适当性义务的差别,警示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告知申请的审查结果及其理由。 | nan | nan | | 开放式基金募集满足条件 【必考】 | 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 nan | nan | | 封闭式基金募集满足条件 | 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基金的募集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 (2)基金合同期限为5年以上; (3)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4)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5)基金份额上市交易规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注册、募集 | 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 nan | nan | | 前端收费、后端收费 | 前端收费指的是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就支付申购费的付费方式。根据认购金额设置不同的费率标准,一般最高不超过1.5%; 后端收费指的则是投资者在购买开放式基金时并不支付申购费,等到卖出时才支付的付费方式。一般按照持有期限设置,持有期限越长费用越低。 后端收费方式下,基金管理人可以选择根据投资人持有期限不同分段设置申购费,对于持有期低于3年的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费。 | nan | nan | | 委托投资顾问 | 投资决策权不得转让。 管理人委托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建议服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回访 |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②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③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④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⑤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⑥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⑦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⑧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 nan | nan | | 合规管理 | 合规管理可以帮助基金管理人控制违规风险,减少违规处罚导致的损失以及由于声誉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加强合规管理不仅对基金管理人也对基金行业具有非常长远的战略意义。
一般来说,基金管理人合规部门的合规检查包括: (1)公司是否独立运作。 (2)公平交易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3)重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4)公司员工特别是投资、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活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是否存在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获取利益的情况。 (5)基金公司投资决策的依据,以及公司的规定和投资决策流程是否有被突破。 (6)风险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了不同风险控制环节;是否涵盖了对各类产品、业务的各类风险的管理;是否涵盖了基金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主要的业务风险,特别是投资风险、后台运营风险和信息技术系统风险等;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子公司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和母子公司业务防火墙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传递、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将合规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工作和高管人员竞聘考核相结合。 真正落实执行考核奖惩政策,让全体员工对合规考核处罚措施心生畏惧,进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矩办事。 | nan | nan | | 投诉处理 | 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完备的客户投诉处理体系,具体包括: 1.设立独立的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协调部门或者岗位; 2.向社会公布受理客户投诉的电话、信箱地址及投诉处理规则; 3.耐心倾听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准确记录客户投诉的内容,所有客户投诉应当保留完整记录并存档,投诉电话应当录音; 4.评估客户投诉风险,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5.根据客户投诉总结相关问题,及时发现业务风险,并根据投资者的合理意见改进工作,完善内控制度,如有需要应立即向所在机构报告。 | nan | nan | | 基金管理人所有员工必须做到 | 基金管理人所有员工在从事业务活动时必须做到忠诚、诚实和公平交易,并以最高水准要求自己; 公司及其员工应以应有的技能勤勉尽责和谨慎行事。 | nan | nan | | 公开披露信息易得性 | 易得性原则要求公开披露的信息易为一般公众投资者获取。 包括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信息,将信息披露文件备置于特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或复制,直接邮寄给基金份额持有人等。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备案 |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报送以下基本信息: (1)主要投资方向及根据主要投资方向注明的基金类别; (2)基金合同(契约型基金)、公司章程(公司型基金)或者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型); (3)资金募集过程中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应当报送基金招募说明书; (4)以公司、合伙等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还应当报送工商登记和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5)采取委托管理方式的,应当报送委托管理协议; (6)委托托管机构托管基金财产的,还应当报送托管协议; (7)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各类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2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应对所募集的基金进行备案。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运作 |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有关信息、所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运用情况,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基金业协会报告。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 | 私募基金的特殊风险,包括基金合同与中国基金业协会合同指引不一致所涉风险、基金未托管所涉风险、基金委托募集所涉风险、外包事项所涉风险、聘请投资顾问所涉风险、未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风险等。 | nan | nan | | 股票基金按投资市场分类 | 可分为国内股票基金、国外股票基金与全球股票基金三大类。 国内股票基金以本国股票市场为投资场所,投资风险主要受国内市场的影响。 国外股票基金以非本国的股票市场为投资场所,由于币制不同,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 全全球股票基金以包括国内股票市场在内的全球股票市场为投资对象,进行全球化分散投资,可以有效克服单一国家或区域投资风险,但由于投资跨度大,费用相对较高。 国外股票基金又可进一步分为“单一国家型股票基金、区域型股票基金、国际股票基金”三种类型。 | nan | nan | | 申请从事公募基金资格主体 | 【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不包括商业银行】 | nan | nan | | 公募基金核准后最迟募集时间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份额的发售。 基金的募集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募集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 | nan | nan | | 基金管理公司组织结构相互制约原则 | 相互制约原则指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一项业务,如果经过两个以上的相互制约环节对其进行监督和核查,其发生错弊现象的概率就很低。 就具体的内部控制措施来说,相互牵制必须考虑横向控制和纵向控制两方面的制约关系。 从横向关系来讲,完成某个环节的工作需有来自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协调运作、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证明; 从纵向关系来讲,完成某个工作需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和环节,以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 只有经过横向关系和纵向关系的核查和制约,才能使发生的错弊减少到较低程度,或者即使发生问题,也易尽早发现,便于及时纠正。 | nan | nan | | 客户利益优先 | 客户利益优先要求基金从业人员必须全心全意地忠实于客户,依客户利益行事,当发生利益冲突时,将客户的利益置于个人及所在机构的利益之上。具体而言,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1)不得从事与投资人利益相冲突的业务。 (2)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与投资人发生利益冲突。 (3)在执业过程中遇到自身利益或相关方利益与投资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应以投资人利益优先,并应及时向所在机构报告。 (4)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金投资人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5)不得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他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6)不得在执业活动中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输送利益,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 nan | nan | |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 |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是指从事基金份额登记业务活动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办理其募集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 建立并管理投资人的基金账户;
- 负责基金份额的登记;
- 基金交易确认;
- 代理发放红利;
-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法律法规或份额登记服务协议规定的其他职责。 | nan | nan | | 账户销户后信息保存时间 |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 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 nan | nan | | 私募基金资料保存时间 | 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服务机构保存私募基金的资料,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 nan | nan | | 基金业务资料保存时间 | 基金募集申请材料:自受理之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妥善保存开户资料和销售业务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5年。 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基金投资顾问机构的留痕资料:包括录音、录像、纸质留痕或电子留痕等,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与投资者适当性相关的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且自基金清算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0年。 基金投资决策文件、交易记录、风险评估报告等重要资料:保存期限更长,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提供充分的历史数据进行回溯和审查。 | nan | nan |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持有股份。
对于基金管理人来说,主要负责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具体涉及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净值披露等各环节。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 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会同中国银监会核准; 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人的,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 nan | nan | | 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 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可以取消其基金托管资格: (1)连续3年没有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 (2)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nan | nan | | 中基协职责 | 从业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都是由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负责认定的。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业协会的职责包括: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有关证券投资的法律、行政法规,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对违反自律规则和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④制定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组织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 ⑤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推动行业创新,开展行业宣传和投资人教育活动: ⑥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基金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⑦依法办理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登记、备案; ⑧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协会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nan | nan | | 招募说明书 | 招募说明书摘要,出现在每6个月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 招募说明书摘要,主要包括基金投资基本要素、投资组合报告、基金业绩和费用概览、招募说明书更新说明等内容,可谓是招募说明书内容的精华。 在基金存续期的募集过程中,投资者只需阅读该部分信息,即可了解基金产品的基本特征、过往投资业绩、费用情况以及近6个月来与基金募集相关的最新信息。 基金管理人还应定期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基金募集申请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和注册日期; 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③基金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④基金份额的发售日期、价格、费用和期限; ⑤基金份额的发售方式、发售机构及登记机构名称; ⑥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和住所; ⑦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报酬及其他有关费用的提取、支付方式与比例; ⑧风险警示内容; 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 基金存续期是指基金募集成功,基金合同成立通过一段时间的封闭期后,进入了基金的日常交易期,称作基金的存续期。 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市场中的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为10年或15年。国家规定最少是5年。 | nan | |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必考题】 |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年度报告中,披露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的金额。
半年度报告: 不要求进行审计; 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管理人无须披露内部监察报告。 年度报告: 应提供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在每年结束后9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年度报告全文。在上半年结束后60日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半年度报告摘要,在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半年度报告全文。在【每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基金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在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应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备案。对于当期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可以不编制上述定期报告。 | 会计年度,以年度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地时间区间,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核算经营成果地时间界限。 | nan | | 费率 | 基金销售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向投资人收取销售费用。 未经招募说明书载明并公告,不得对不同投资人适用不同费率。 | nan | nan | | 赎回计算 | 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数量x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x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基金管理人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的赎回,应当收取赎回费,赎回费在扣除手续费后,余额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并应当归入基金财产。
目前对于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般为A类份额)一般股票型和混合型基金赎回费归基金财产的比例有以下规定: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 nan | nan | | 财产分离内控要求 |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 | nan | nan | | 基金管理人合规文化 | 将合规考核结果与员工的绩效工作和高管人员竞聘考核相结合。 真正落实执行考核奖惩政策,让全体员工对合规考核处罚措施心生畏惧,进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规矩办事。 | nan | nan | | 基金的重大事件 | 基金的重大事件可包括: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延长基金合同期限,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发生变动,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金额达基金份额净值的0.5%,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等等。 | nan | nan | | 触发披露基金临时报告 | 如果预期某种信息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为重大信息,相关事件为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书,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及地方证监局备案。封闭式基金还应在披露临时报告前,送基金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审核。【注意是2日,不是2个工作日】 | nan | nan | | 开放基金赎回 【必考题】 |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与认购渠道一样,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与基金销售代理网点进行。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工作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和13:00-15:00。当天下午3点(含)前适用当天基金份额净值,下午3点后适用第二日基金份额净值。
延期赎回: 开放式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管理人可选择接受全部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时,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当日接受【净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单个大客户不得低于总赎回比例】
T+1日,注册登记机构根据T日各代销机构的申购和赎回申请数据及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统一进行确认处理,并将确认的基金份额登记至投资者的账户,然后将确认后的申购和赎回数据信息下发至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再下发至各所属网点。 同时,注册登记机构也将登记数据发送至基金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投资者的申购(认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购(认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 nan | nan | | 内部环境要求 | 内部环境的要素包括:全体员工的诚信、道德价值观和胜任能力,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管理层分配权力和划分责任、组织和开发其员工的方式,以及董事会给予的关注和指导。 | nan | nan | |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 简易程序,适用于简易程序的产品包括常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指数基金、货币基金、发起式基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基金、理财基金和交易型指数基金(含单市场、跨市场/跨境ETF)及其联接基金。注册审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普通程序,分级基金、基金中基金(FOF)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特殊产品暂不实行简易程序。注册审查时间不超过6个月。 | nan | nan | | 货币市场基金的特点 | 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风险低、流动性好的特点,是厌恶风险、对资产流动性和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投资者进行短期投资和现金管理的理想工具,或是暂时存放现金的理想场所。 货币市场基金既具有活期储蓄的方便性,又有活期储蓄不可比拟的收益,投资者不仅可以获得货币市场工具组合的收益,也可据以签发支票,相当灵活,流动性较大。
货币市场基金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 货币市场基金(Money market funds,简称MMF)是指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短期(一年以内,平均期限120天)有价证券的一种投资基金。 该基金资产主要投资于短期货币工具如国库券、商业票据、银行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政府短期债券、企业债券等短期有价证券。 货币基金只有一种分红方式——红利转投资。 货币市场基金每份单位始终保持在1元,超过1元后的收益会按时自动转化为基金份额,拥有多少基金份额即拥有多少资产。 | nan | | 货币市场基金偏离度处理措施 【必考题】 | 偏离度是指基金实际投资组合与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投资组合之间的差异程度。
当货币市场基金的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需采取暂停申购、及时调整偏离度,并在2日内发布临时报告。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正偏离超过0.5%(即基金资产净值影子定价高于摊余成本估值): -暂停申购(包括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必须在5个交易日内将偏离度调整至0.5%以内。 负偏离超过0.5%(影子定价低于摊余成本估值): -使用风险准备金或固有资金弥补潜在损失; -确保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 定期报告披露差异: -季度报告仅需披露偏离度在0.25%-0.5%之间的次数,无需直接披露超过0.5%的情况; -半年度和年度报告需在重大事件中披露偏离度超过0.5%的信息。 | nan | nan | | 基金合同 |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私募基金合同不得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
在投资者签署基金合同之前,募集机构应当向投资者说明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等程序性安排以及投资者的相关权利,重点揭示私募基金风险,并与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 nan | nan | | 披露资产 | 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 nan | nan | | 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条件 | nan | nan | nan | | 封闭式基金达成交易后,二级市场交割 | 我国封闭式基金在达成交易后,二级市场交易份额和股份的交割是在T+0日,资金交割是在T+1日完成。 | nan | nan | | 封闭式基金折价率 | 折(溢)价率 = (二级市场价格 - 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 100% | nan | nan | | 输送不正当利益 |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证券期货业务及相关活动中,不得以下列方式向公职人员、客户、正在洽谈的潜在客户或者其他利益关系人输送不正当利益: (一)提供礼金、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佣金返还等财物,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 (二)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身、工作安排等利益; (三)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 (四)直接或者间接向他人提供内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五)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 nan | nan | | 廉洁 | 根据《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的规定,基金经营机构董事会决定本机构的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廉洁从业管理职责。 基金经营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运营承担责任,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廉洁从业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 | nan | nan | | 投资工具 | 基金是一种投资工具,投资基金的目的是获得【投资收益】; 而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保障】,他是一种具有保障功能的理财工具,意义在于分散或者转移风险。
直接投资:指投资者通过在目标国家设立企业、购买当地企业的股份或资产,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从而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这种投资形式通常涉及长期的资本投入,投资者可以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战略方向。 间接投资:指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或者通过投资基金、证券等金融中介机构进行投资。间接投资者不直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仅通过市场机制获取收益。 | nan | nan | | 内幕交易 | 内幕交易,是指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以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要非公开信息。 内幕信息的构成要素有三方面: 一是来源可靠的信息。来源不可靠、模棱两可的信息,即便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也不构成内幕信息。 二是“重要”的信息,即该信息对于证券价格的影响明确。如果该信息的披露会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或者属于理性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前希望知悉的,那么,该信息就是“重要”的。例如,足以影响证券价格的公司重组、并购决策或者财务报告等信息。 三是“非公开"的信息。一般认为,在市场得到一个信息之前,这个信息就是“非公开”的。 | nan | nan | | 保守秘密 | 基金从业人员在执业活动中接触到的秘密主要包括三类: 一是商业秘密; 二是客户资料; 三是内幕信息。 保守秘密,要求基金从业人员不得向第三者透露作为秘密的信息,也不得公开尚处于禁止公开期间的信息。具体而言,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应当妥善保管并严格保守客户秘密,非经许可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且无论是在任职期间还是离职后,均不得泄露任何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 (2)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所获知的各相关方的信息及所属机构的商业秘密,更不得用以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3)不得泄露在执业活动中所获知的内幕信息。 | nan | nan | | 开放式基金披露 | 在其开放申购和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开放申购和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除“封转开”基金)是指基金自设立以来总共增长或下跌后的值。累计净值反映了基金从设立之日起基金资产净值变动的情况。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累计分红金额 | nan | | 大宗交易时间 | 大宗交易时间为 15:00-15:30,与正常交易时段分开,以减少对市场价格的冲击。 上交所接受大宗交易的申报时间:
- 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
- 15:00至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报;
- 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深交所接受大宗交易的申报的时间:
- 协议大宗交易:9:15-11:30、13:00-15:30;
- 盘后定价大宗交易:15:05-15:30。
- 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 nan | nan | | 信托 |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 | nan | nan | | 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区别 |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主要有下列区别: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基金投资者尽管也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表达意见,但与公司型基金的股东大会相比,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3)基金组织方式和营运依据不同。 | nan | nan | | 问卷调查 | 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投资者基本信息,其中个人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年龄、学历、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机构投资者基本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中的必备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2)财务状况,其中个人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金融资产状况、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收入中可用于金融投资的比例等信息,机构投资者财务状况包括净资产状况等信息。 (3)投资知识,包括金融法律法规、投资市场和产品情况、对私募基金风险的了解程度、参加专业培训情况等信息。 (4)投资经验,包括投资期限、实际投资产品类型、投资金融产品的数量、参与投资的金融市场情况等。 (5)风险偏好,包括投资目的、风险厌恶程度、计划投资期限、投资出现波动时的焦虑状态等。 | nan | nan | | 监事会 | 监事会对经营管理的业务监督包括以下方面: ①通知业务机构停止其违法行为。当董事或经理人员执行业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从事登记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时。监事有权通知他们停止其行为。 ②随时调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查账册文件,并有权要求董事会向其提供情况。 ③审核董事会编制地提供给股东会的各种报表,并把审核意见向股东会报告。 ④当监事会认为有必要时,一般是在公司出现重大问题时,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 | nan | nan | | 承销 | 是指证券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发行人发行的证券销售出去,承销商按照约定收取一定的佣金或者约定的报酬的行为。 | nan | nan | | 基金财产不得使用的情况 |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①承销证券; ②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③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④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⑥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nan | nan | | 违法失信 | 违法失信信息,在诚信档案中的效力期限为3年。 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刑事处罚和判决承担较大侵权、违约民事赔偿责任的信息,其效力期限为5年。 超过效力期限的违法失信信息,不再进行诚信信息公开,并不再接受诚信信息申请查询。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规章对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国务院其他主管部门对其产生的违法失信信息的效力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前款所规定的效力期限,自对违法失信行为的处理决定执行完毕之日起算。 | nan | nan | | 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是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标示了明确的价值,表明了交易双方的所有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它分为债券类金融资产和股权类金融资产两类。 债券类金融资产以票据、债券等契约型投资工具为主,股权类金融资产以各类股票为主。 | nan | nan | | 推介私募基金 | 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推介私募基金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1)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如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载体,向不特定对宣传具体产品,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和销售机构通过设置特定对象确定程序的官网、客户端等互联网媒介向已注册特定对象进行宣传推介的除外。 (2)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4)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产品合同及销售材料中存在包含保本保收益内涵的表述,如零风险、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产品名称中含有“保本"字样;与投资者私下签订回购协议或承诺函等文件,直接或间接承诺保本保收益,或者向投资者口头或者通过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承诺保本保收益。 (5)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6)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7)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8)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9)恶意贬低同行。 (10)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11)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1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 nan | nan | | 认购费和申购费 | 认购费:仅适用于基金募集期(即新基金发行阶段),投资者在此期间购买基金份额需缴纳该费用。 申购费:适用于基金成立后的日常开放期,此时基金已完成募集并正常运作,投资者追加购买份额需缴纳申购费。 认购费率通常为0.2%-1%,部分新基金会通过费率折扣吸引投资者。 申购费率普遍在1%-2%之间,且可能根据申购金额实行阶梯费率(金额越大费率越低)。 认购费具有不可退还性,即使募集失败也会全额扣除。 申购费可能随销售渠道优惠活动调整,部分平台会提供费率折扣。 | nan | nan | | 公募基金不得有下列行为 |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②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③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④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⑤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⑦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nan | nan | | 基金经理 |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注册。 通过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基金经理不需要投资经验,至少3年投资管理或研究经验。 | nan | nan | | 证监会 | 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①检查; ②调查取证; ③限制交易; ④行政处罚。 | nan | nan | | 基金估值 | 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办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也可以委托基金估值核算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估值核算业务。 | nan | nan | | 异常机构 | 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存在如下情况之一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其列异常机构名单,通过基金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并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 1.基金管理人未按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累计达2次的; 2.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公示名单的; 3.已登记的基金管理人未按要求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的。 | nan | nan | | 反洗钱 | 基金销售机构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旧说法错误),并在此基础上对客户的洗钱风险进行等级划分。 基金销售机构应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协议中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职责。 对现有客户的身份重新识别以及风险等级划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完成。基金销售机构在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时,应综合考虑客户身份、地域、行业或职业、交易特征等因素。 客户风险等级至少应当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基金销售机构监测客户现金收支或款项划转情况,在发现有可疑交易或者行为时,在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 | nan | nan | | 独立运作原则 | 公司独立运作原则:
-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业务部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部门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 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越过股东会和董事会直接任免基金管理公司高管人员;
- 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干预投资、研究、交易等具体事务及公司员工选聘;
- 董事、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不得在股东单位兼职;
- 所有与股东签署的技术支持、服务、合作等协议均应上报,不得签署任何影响基金管理公司独立性的协议。 | nan | nan |